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对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严重紧缺。对此,党中央和国务院专门发了文件。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精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7年2月1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教委在今年5月9日召开的高职高专院校会议上又一次重申“加强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工作要求,希望高校积极申报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项目。根据这次会议的精神和工作要求,沪东工学院将我校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3个专科专业按相关要求作了认真的申报准备,并于6月底将“机电一体化技术”等3个专业的《校企合作项目培养实施方案》申报材料送到上海市教委高教处,由高教处统一送达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了严格的评审,在暑假期间又专门组织了答辩,最终与今年8月11日正式批准了我校“机电一体化技术”等3个专业的《校企合作项目培养实施方案》。
我校这次申报的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和船舶工程技术等3个专科专业的校企合作项目。合作企业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特大型国有企业,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下属五大造船中心之一。公司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建有设施一流、面向先进制造业的实训基地。在硬件设施上,基地先后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拥有面积达13500多平方米的各类先进实训室,包括数控实训室、计算机实训室、机械制造实训室、电子电工实训室、船体制造实训室、船舶动力实训室及船舶电气控制实训室;在师资配备上,具有一大批既懂专业理论、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指导教师,除课程安排的教学指导老师之外,每次实习都能安排专职带教老师,负责学生的实训教学活动。
我校在申报材料中充分阐述:因为有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我们校企合作办学的依托,在我们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能够做到每学期都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实践技能的培训,使职业技能训练贯穿于整个三年的学习过程中,使学生通过循序渐进完成由初级到高级的技能实训模块;把技能实训模块的教学环节与配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有机的结合起来;三年中的技能实训教学全部由合作企业负责承担师资、设备与场地,使学生在三年中有机会不断的接触企业实际,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企业文化的熏陶,有利于学生及早熟悉和适应企业,并成为企业欢迎的新成员。
我校提交的校企合作项目培养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是:通过校企紧密合作办学、工学有机结合教学,从专业理论课程、技能实训课程、企业岗位实训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和创新高级技能型人才(技师人才)的培养模式,为企业输送合格的高技能人才。
根据社会对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我们进一步明确了这3个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1)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培养学生具备机械设计制造、电工电子技术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能胜任企业现代机电设备的调试与维护等技术管理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2)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培养学生具备电工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在生产第一线从事各种电气控制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生产监督管理、产品改造与开发、技术服务等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3)船舶工程技术专业培养学生具备船舶制造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基本熟悉当前造船业的主要技术和先进工艺,能胜任船舶制造、工艺编制和维护等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目前,沪东工学院正抓紧按照已经批准通过的《校企合作项目培养实施方案》,对3个专业的教学计划(包括实践实训环节)进行修订,以确保实施方案的落实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