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关于“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的要求,做好今年的档案预立卷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调动教师对专业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的积极性,关心和支持兼职档案员的工作(各单位兼职档案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名单见附件3)。
二、各部门要按照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的要求,于2011年4月30日前(财务处于10月30日前)将2010年的纸质、电子文件预立卷档案归至校档案室。各院(系)归档范围见附件1,各处(室)归档范围见附件2。
三、各部门要对文件材料进行一次清查,将2009年以前应该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及时送交校档案室。
四、各部门要提醒和督促离校、离岗人员在离本部门前完成归档工作。
五、归档预立卷中形成文件的纸张必须是未使用过的A4纸或A3纸,纸面整洁,书写规范,杜绝使用铅笔、圆珠笔、彩色水笔书写和批注。打印的文件必须是激光打印机打印。每张文纸须留“装订线”。
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1:2011年档案预立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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