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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检查的通知 2008-4-16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高(2008)24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校的“金融学”、“法学”、“市场营销”、“劳动与社会保障”、“电子商务”、“行政管理”、 “新闻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八个专业将接受上海市教委的新专业检查。
        请各相关学院按文件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节点

检查阶段

项目

内容

4月16-5月5日

校级检查

专业自查

撰写新专业自查报告
填写《上海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自查表(附件2)

5月8-14日

学校组织专家检查

新专业教学情况实地考察
审查新专业自查报告
查阅相关材料
考察相关教学设施
听课
座谈会

5月15-19日

各专业修改汇总

根据专家意见,各专业完善自查报告及《自查表》

5月23日

 

学校向教委提交文件

自查表
自查报告
专家意见表
检查汇总表

6月-7月

市教委
检查

组织专家对相关专业抽查

根据学校检查、专家赴校实地抽查,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检查结论

        注:请将“专业自查报告”、“自查表”、“专家意见表”于5月19日前发送邮件至 ygao@sandau.edu.cn 高老师处。
        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检查的通知》沪教委高[2008]24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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