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07年开始设立并实施高校优青青年教师培养基金(晨光计划)。晨光计划分为A类、B类,A类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为本市高职高专及民办学院。2008年我校获得晨光计划(B类)申报名额2项。
为做好2008年晨光计划(B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晨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下职称的在编教职工。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社会科学研究和自然科学研究两大类。社会科学研究每项资助2万元,自然科学研究每项资助6万元。完成期限为2年(2008年9月1日—2010年9月1日)。
三、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答辩日期初定为5月中旬,届时以通知为准。
四、申报者请认真填写《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报送一份,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相关资料(《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可从基金会网站www.shedf.org首页晨光计划项目中或杉达智能办公系统科研及实验设备处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
五、申报者请于2008年3月31日前将申请书交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后统一上报科研处(2311)。各学院上报科研处截至期限为2008年4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校学术委员会将择日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希望各院、系认真组织好2008年晨光计划(B类)项目的申报工作,选择符合要求又有创新特色的领域课题进行申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