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杉达学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学校自2006年7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落实了政务公开组织和领导机构,进行了专题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制定了学校政务公开工作的目录、内容和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务公开网页,并对学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据中共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本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意见,在学习和准备阶段开展的工作。
  (一)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入学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目的和任务。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认为“政务公开”工作应该是政府机关的工作职能,与学校的关系不大,学校只要按规定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就可以了,因此,学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首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和领会“政务公开”更宽泛的含义,充分认识高等学校是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热点问题的重要窗口,是教育领域中党和政府与受教育者之间最直接的联系纽带,在学校工作中既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又要为受教育者提供优质教育服务,责任十分重大。通过学习和提高思想认识,学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工作部门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学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一把手负责、校办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要求,学校建立了以校长兼党委书记为组长,以秘书长为副组长,纪委书记、教务长、学生处长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还设立了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为全面开展和推进学校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针对学校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的特点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整理编制了学校政务公开工作的目录和相关内容。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市教委的要求,参照市教委提供的目录范围,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整理编制了学校政务公开的目录。由于学校属于民办普通高校,所以学校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与公办高校是一致的,但由于学校的投资主体和创办者属于社会力量,因此,在学校性质、运行机制、管理体制、适用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比如,公办高校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而民办高校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利机构,也就是董事会有权决定那些可以公开,那些不可以公开;又如,民办高校除了要贯彻执行公办高校的适用法律法规外,还要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而《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必须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公办高校可以不公开(如举办者情况、学校章程等)。这些矛盾在最近科教系统开展的校务公开检查中更为突出(教职工的收入、辞退原因等在民办学校是很难做到公开的),由于上述原因,在编制学校政务公开目录时,我们兼顾了各方面的客观因素,将《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有关公开内容也列进了政务公开目录,有些则作了删减,比较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只有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才会有操作性。
  二、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学校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
  (一)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学校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为指导思想;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受教育者提供优质服务为目的;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整治商业贿赂相结合,为社会、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制订符合实际的工作目标
  1、通过推进学校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高等学校是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及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切身利益和热点问题的重要窗口,是教育领域中党和政府与受教育者之间最直接的联系纽带,工作意义重大。
  2、在推进学校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各项制度建设和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学校各个部门在各个层面为学生、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教育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3、在推进学校政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将学校建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高等学府。
  三、学校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学校推行政务公开的重点是:
  1、招生制度、招生方案和学籍管理;
  2、教育收费和帮困助学、就业指导;
  3、学校性质、教育业务范围等。
  (二)学校推行政务公开的内容是:
  1、学校基本信息和学校证件信息;
  2、学校主要办学条件;
  3、学校各项教学事务,包括招生信息、院系和专业设置、教育收费、学籍管理、教师招聘、学生管理(含奖惩、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军训、申诉、就业、安全、疾病预防等);
  4、学校监察机构信息,包括招生监察、规范教育收费监察等。
  (三)学校落实政务公开的具体措施是:
  1、在校园网上设立专门的网页,将学校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所有内容在网上公开;
  2、在校园内设立政务公开公示栏、教育收费公示栏共24个;
  3、印发各类有关学校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的宣传告知单,包括招生简章、招生办法、缴费通知单等;
  4、向在校学生发放含有学籍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的学生手册;
  5、设立监察机构(招生监察小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和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校长信箱和校领导接待日。
  四、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工作的重点。
  (一)学校通过自查,存在的不足是:
  宣传力度偏弱,知晓率不高。学校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至今仅半年,市教委有关领导和部门非常重视,发了4个有关文件,召开了两次专门会议,但对学校来说,还是个全新的工作,需要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由于整个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步骤快,时间要求紧,因此学校的主要精力放在文本(编制目录、内容、实施方案等)制作上,在宣传力度上显得比较弱,造成学校师生、社会知晓率不高。
  (二)学校推行政务工作今后的重点是:
  根据市教委由于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学校通过半年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学校的各项制度建设,提高了规范管理的水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这项工作对学校来说,还只是刚刚起步,需要有个巩固、稳定和提高的过程,因此,学校今后的工作重点放在: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真正起到教育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意义和作用;
  2、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和学校制订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有关工作,并不断巩固、提高和注重创新。


                                      上海杉达学院

                                  二○○七年一月